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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介绍食品安全监管2014年工作安排 3大任务

发布者:d  发布时间:2014-01-10 13:43
 01月10日讯 国家卫生计生委定于1月10日上午10:00在卫生计生委2号楼1层新闻发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加快发展社会办医工作进展有关情况。今天出席发布会的嘉宾和专家: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司长苏志,国家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姚建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金二澄,国家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研究员严卫星。
 
  【苏志】各位来宾,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我向大家介绍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情况。
 
  一、基本完成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工作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全面启动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成立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组成的专家技术组;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标准清理工作;同时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公布标准清理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苏志】目前,已经基本完成清理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一是摸清了标准底数,系统梳理近5000 项现行食品标准,包括食用农产品(000061,股吧)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二是深入研究现行标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标准或指标废止、修订和继续有效的清理意见;三是构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框架,这个框架包括约1000项标准的各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四是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任务。在清理基础上,制定整合工作方案,部署2014-2015年食品标准整合工作,为构建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奠定了基础。
 
  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国家卫生计生委依法履职,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一是完善了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出台了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了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形成了鼓励行业和社会公众参与标准制定的工作机制。二是规范标准审评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组织领导,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程序手册》,不断充实审评专家队伍,提高审评工作的科学性。三是加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现已公布乳品安全标准,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微生物和农药残留限量,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使用、食品生产经营规范、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通则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相关食品标准、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和配套检验方法等,共计411项,其中,2013年新制定的是109项。四是坚持标准公开透明原则。标准制定过程中,主动公开标准文本草案和编制说明,广泛听取各部门、行业、企业、消费者和不同领域专家意见,鼓励社会参与标准工作,保证标准制定的公正性。 五是参与国际食品法典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我国承担了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和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工作,连任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地区执行委员,中国政府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工作,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国际交流合作,得到国际社会的支持和认可。此外,不断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改进标准解读和培训服务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和社会关注的问题,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科学监管能力。
 
  在这儿跟大家报告一下,新组建的国家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李斌主任担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对这几年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有这样一个总结,也是对下一步标准工作的要求。李斌主任说总结起来标准工作的经验主要有三点:一是始终坚持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的理念,严格实行风险评估和标准审查,以保证标准制定的科学性。二是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立足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的实际,广泛借鉴国际经验,以保证标准实施的可行性。三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鼓励社会参与标准工作,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以保证标准审查的公正性。
 
  所以,这也是我们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三个最重要的原则,一是科学、保护健康,把健康放在首位;二是要借鉴国际经验,同时实事求是,要反映我们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的实际,保证可行性。三是广泛鼓励社会参与、广泛吸收各方的意见,以确保标准的公正性。
 
  三、2014年工作安排。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要求,2014年,我委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50%以上整合工作任务,到2015年底,完成对各类食品标准中涉及安全内容的整合工作,基本解决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同时加快食用植物油、蜂蜜、饮用水、粮食等重点领域、品种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修订,形成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框架、原则、主要内容基本一致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二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改进标准的查询、咨询等服务工作,方便社会各界使用标准。三是加强标准工作的能力建设和基础研究。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全国总膳食和食物消费量调查,建立完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库,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广泛积累科学数据;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性。